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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October 27, 2007

修改大专法令不应只局限于言论自由

针对高等教育部长拿督斯里慕斯达法表示,修改后的大专法令将进一步放宽大学的言论空间。马来西亚青年与学生民主运动(学运)强调,修改《1971年大专法令》不应只局限于言论自由,大专生的结社自由、校园自主性、学术自由、学生自治、行政效率、校园选举等层面也必须列入检讨范围。

学运认为,高教部做任何决定或公布任何消息时,应采取更透明的方式,让公众掌握更多消息。因此,高教部应先公布修改《大专法令》的内容,以让公民特别是大专生有真正的机会参与辩论,实现真正的集思广益及体现参与式民主的精神。学运表示,高教部修改《大专法令》时,应该拿出诚意,仔细探讨箝制大学生言论及结社自由的条款。同时也呼吁高教部必须以自由、民主及人权这三个为基本原则。

学运也质疑修改《大专法令》会 否成为另一个狼来了的故事。每位上任的教育部长,都曾提起修改《大专法令》,包括马哈迪、阿都拉和安华。93101日,当时的教育部长苏莱曼,重述了检讨法令的承诺。根据资料,其后一年的14日,部长宣布其部门已经成立一个检讨委员会,过后却不了了之。

前任高教部长沙菲益又再提起修改《大专法令》。不过,据沙菲益透露,委员会成员将包括非政府组织、国立大学、私立大专、律师和相关领域具有代表性的人物,但不包括在野党人士及。教育部同样没有定下完成修改《大专法令》的工作期限,完全交由该委员会自行决定。

2006214日内阁改组,慕斯达化莫哈末出任高教部长以后,大专生团结阵线和学运都曾多番致函请求会面,以便提呈该团体对修改《大专法令》的建议,不过迄今这两个学生团体皆未收到部长的任何回音。2006年七月,因大专生反弹,高教部摆出开放态度,扬言修订《1971年大专法令》,并扬言高等教育部将在九月的国会会期提呈《1971年大专法令修订案》,结果此事一拖再拖,错过去年九月,十一月及今年三月,九月的国会会期。

学运也质疑高教部这种有上至下的法律基础,学运的立场是废除《大专法令》,并以新的《大学法》取而代之。《大学法》不能违反世界人权宣言及我国最高宪法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如言论自由、结社自由、集会自由及公民权等,反而应该保障我们的基本权利,并由下至上作为法律基础。由学生去草拟,再呈上高教部。因此大专恶法必须被废除以确保学术自由,校园民主,及学生权利受保障。


学运国际事务处秘书

王泽钦

jingcheng85@yahoo.com

012-7583779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简单而甜蜜。我想开始另一个博客或五不一会儿,我肯定会考虑这一主题。陪他们来了!

Anonymous said...

谢谢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