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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June 4, 2007

阿都拉治下人权记录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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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曾薛霏撰述】“好好先生”首相阿都拉巴达威(Abdullah Badawi)治下的马来西亚过去一年的人权记录血迹斑斑。马来西亚人民之声(SUARAM)观察到,原本应该保护人民权利的机制出现令人担忧的滥权现象,并呼吁阿都拉政府拿出更大的政治意愿恢复公众对这些机制的信心,否则他们的公信力将在下一届大选受到质疑。

人民之声执行主任叶瑞生表示:“2006年,我们可以看到有三种人权倒退的倾向:执法人员免受惩罚的文化、对宗教缺乏包容以及平民可执法(vigilante)的现象。如果这些倾向没有受到监督,将不利于保护和推广人权的工作。”

叶瑞生是在人民之声《2006年马来西亚人权报告书:民权和政治权利》推介礼上发表谈话。人民之声每年都会发表一份人权报告书,今年恰好是第他们也将今年的人权报告书献给月离世的志愿工作者珂拉柯米斯(Kuola Koumis),纪念她长期对推动人权工作的不懈精神。

另外,2006年人民之声人权奖得主缅甸钦族难民委员会和武吉日落洞(Bukit Jelutong)村民也出席,共同推介这本报告书。

人民之声的资料整理和监督协调员刘隐定,也简略地讲述了报告书中涵盖的个项目:无审讯扣留、警察滥权、言论自由、资讯自由、集会和结社自由、宗教自由、法律和司法、难民、寻求政治庇护者和非法外劳以及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

两人所列举的例子,不乏去年发生的“528血腥星期天”嫌犯在警察的扣留中死亡案件则增加、五名外劳在逃离志愿警卫队的逮捕行动时掉进湖淹死雪兰莪州安邦甘榜伯仁邦(Kg. Berembang)的木屋在警察联邦镇暴队的“协助”下被铲平等。

执法人员免于受罚的文化

叶瑞生(右图)表示:“免于受罚的文化在执法单位中非常普遍,特别是当警察和移民厅官员,他们执法的时候仿佛他们比法律还高一等,仿佛他们是无敌的。”

他以去年发生的九宗嫌犯在警察扣留期间死亡的个案为例,说明警方似乎不需这些在他们监管期间逝世的人负责因为警方到目前为止并没有调查这些嫌犯的死因。

此外,官方所公布的数据也不一致,例如,根据人民之声的资料,2006年有
名嫌犯在扣留期间死亡,包括两名女子,然而在今年4月23日,首相兼安部长阿都拉却指出,在去年有14个人在扣留期间死亡。

刘隐定也谴责,警方至今都没有处分任何一个在“528血腥星期天”使用过度暴力而导致示威者受伤的警员当时,警方和镇暴队以暴力驱散参与反对燃油涨价集会的人群。

当时被警方殴打致头破血流的安兰(Amran Zulkifli,左图)去检查和治疗伤势时,医生指他的伤势“有可能成为致命的一击”。虽然后来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SUHAKAM)召开一场听证会,但是直到2006年,报告还没有出炉。

除此之外,他对政府采取双重标准对待和平集会稍有微言。

“一些把枪口对外的和平集会,如反对以色列侵略黎巴嫩的和平集会,无需集会准证就可举行;反之那些对准国阵政府施政不当,人民不满汽油和过路费涨价的集会却毫不留情地遭到警方和联邦镇暴队暴力驱散。”

刘隐定(右图)也认为,政府继续使用《1960年内安法令》、《1952年为危险毒品法令》和《1969年紧急法令》未经审讯扣留和逮捕对象

他说:“政府过去制订《内安法令》打击马来亚共产党,但是这些年来,政府广泛使用这条法令扣留一些政治异议分子我引用副安部长莫哈末佐哈里(Mohd Johari Baharum)说的话‘内安法令可以用在任何一个以短讯来引发社会不安宁的人身上’。现在连经营非法赌场的人都要用内安法令来扣留了。”

遭政府以《紧急法令》扣留的700人当中,300至500人是未成年

他也谴责政府的立场伪善,因为阿都拉巴达威去年月促请美国总统布什公平审讯两名被中央情报局扣留的马来西亚人,但是在自家门前却还有《1960内安法令》这种未经审讯扣留的法律

人民之声呼吁政府落实皇家警察调查委员会的建议,落实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独立委员会(IPCMC)报告书中认为,政府迟迟未落实委会,说明阿都拉对民权和政治权利的立场不明确。报告书也说,民众会质疑政府是否有意改革警队。

宗教缺乏包容性

人民之声观察了去年发生的宗教事件,发现我国的宗教越来越缺乏包容性,仿佛要把回教徒和非回教徒划清界线,分成两个敌对阵营。例如,去年Takaful Malaysia建议禁止使用“Deeparaya”这样的双佳节贺词,

另外,去年发生了一连串有关改教、孩子宗教信仰、登山英雄慕迪(M.Moorthy)遗体纷争、第11条款联盟”在槟城的集会遭遇激烈抗议而中途停止(左图)。更令人担忧的是,一名捍卫回教徒宗教自由的人权律师马列(Malik Imtiaz Sarwar)接到死亡恐吓。

我国的司法制度在一些具争议性的个案中无法坚持《宪法》精神,例如,高等法庭宣布本身没有权限审理慕迪遗体的判决,让其妻不得不成为回教法庭和民事法庭的夹心人在李娜乔(Lina Joy)的个案中,显示了我国并没有信仰自由。

叶瑞生表示:“民事法庭不应该回避一些涉及宗教自由的个案,并且要采取行动捍卫每个人由《宪法》赋予的信仰自由。”

把执法权握在手中的平民

叶瑞生对志愿警卫队(RELA)的执法权力感到担忧,再加上去年发生的一连串志愿警卫队滥用权力事件,更显示有必要解散这个单位,而不是赋予他们更大的权力去执法和携带武器。

他说:“在2005年修改的法令,赋予志愿警卫队更大的权力去逮捕一些没有身份证明文件的外劳。政府基本上是放任志愿警卫队在几乎每周进行的逮捕行动中失控,以致引发一连串滥权事件,涉及的人不只是难民、寻求政治庇护者、外劳,也包括本地居民和外国游客。”

根据美国难民和移民委员会(USCRI)所公布的2006年世界难民调查(World Refugee Survey),马来西亚是其中一个侵害难民权利最严重的国家,我国在遣返原則人身保护扣留和获得法律援助以及赚取生计的权利这个范畴内,获得“F”级。

我国也没有签署任何保护难民、寻求政治庇护者和外劳的公约包括1951年联合国大会中有关国际难民保护公约以及1990年联合国大会保护所有移民劳工和其家庭成员的条约。我国的《移民法令》中也没有任何一项条文,承认难民和寻求庇护者为一群拥有特殊地位且需要获得保护的人。

一名出席者在交流环节时询问叶瑞生,国会最近提呈的禁止贩卖人口的草案,是否也是捍卫人权的其中一项努力叶瑞生在回应时,肯定这项努力不过,他认为,我国在这个全球化且世界人口高速流动的时代,需要立法保护外劳的权益。

他说:“这些因贩卖人口而进入我国的人士,被逮捕后所受到的对待跟非法外劳一样,但是他们也是受害者。不过,若只制法处理人口贩卖问题还不足够,外劳跟这些人需要同样的保护。”

叶 瑞生觉得,马来西亚政府还可以为难民做得更多,例如:来自缅甸的罗兴雅(Rohingya)族人都是回教徒,我国大部分人又是回教徒,他们的文化跟我们相 差不远,马来西亚大可以接受他们安顿在这里,但是我国只是竭力要让这些难民安置到其他国家去,仿佛我们对国际社会没有任何责任。